小时侯厦门是“英雄的海防前线”,与金门常有炮火来往,所以我们老百姓住家的每一片玻璃窗上都要用白纸条贴一个大大的“米”字,大人们说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炮弹的爆炸震破玻璃。于是儿时的玻璃窗总是带有战备惨白的光影,让我郁郁的。此间上映了一部彩色艺术纪录片《剪纸》,在当时是很难得很难得的,由此我认识了剪纸艺术。有个镜头极深的镜头:当农家的油灯点燃的时候,老奶奶把一头纸剪的大公鸡贴上玻窗,那红红暖暖的感觉真是好极了,看惯了“米字格”玻窗的前线小朋友们尤甚。剪纸最初就是以窗花的风采进入我狭小的视野。
1963年的六一儿童节,老爸带我逛中山路,在“工艺美术品商店”(如今乐器店的隔壁)发现了有剪纸出售,引起我极大的兴趣。店里还有珠拖鞋、漆线雕、印章、彩塑等等“大人的工艺品”,售价很高,主要是供应华侨的,自然与我们小朋友无涉。但剪纸就不同了,闽南话里人物剪纸是以“仙”为计算单位的,“每一仙”售价是5分钱,可谓价廉物美。老爸爽快地满足了我的要求,一下买了“两仙”:一是岳雷,一是余化龙,是《说岳全传》里的人物,夹在课本中,一时间爱不惜手。人物剪纸的脸部眉眼分明,鼻嘴胡须一应俱全,相当精细。厦门剪纸与电影《剪纸》不大一样,是用刀刻出来的,于是人们就叫它“刻纸”。在工艺美术的分类中“刻纸”应当属“剪纸”旗下的一个分支。
厦门爱上刻纸的小朋友大有人在,工艺品商店开始日日人头挤挤,你一“仙”,我一“仙”,买得不亦乐乎!就在这当头,该店突然悬挂出一个很长很长的玻璃镜框,一下展示了各具其形的108“仙”梁山好汉。好汉们的形象早就通过连环画和“安阿飘”(闽南旧时的一种童玩的小画片)为人们所熟悉,如醉如疵的小朋友在玻璃框下兴奋地指指点点,这个胸部有粗毛的是李逵,那个背着酒葫芦的是林冲……尽管每“仙”只是单色的油光彩纸所刻,但由于人物的栩栩如生,确实万分地讨人喜爱。而店家的出售根本就供不应求,而且可能是生产原因,往往今天出售吴用、公孙胜,明天摆出石秀、关胜的,要配齐一百单八将,也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再说若真要配齐,一般收入的家庭还是买不起的。于是一个自己动手刻好汉的活动就象春风野火一样呼地烧遍了整个厦门市区的小学,再说“自己动手”本身就有极大的诱惑!
try{content1();} catch(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