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北,夏家。
“还是没有小姐的消息吗?”
夏腾龙坐在一张南海沉木椅子上,不怒自威。
“老爷,黑衣们正在查、正在查……”
孙汝忠立在一旁小声回答。
“哼!”
夏正阳冷哼一声,说道:“那几个老朋友,拍着胸脯说自己一定帮忙寻找茗儿,谁知道是不是他们干的……”
孙汝忠迟疑道:“老爷,我看小姐不像是被人绑架,倒像是……”
“像是什么?”
“倒像是躲着咱们……”
“何出此言?”
孙汝忠低声道:“据黑衣消息,南乡道四望亭一带发生了大爆炸,而小姐的锁神符就在……”
夏正阳眼神灼灼道:“是躲着还是掳走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茗儿要完好无损的给我带回来,你明白吗?”
孙汝忠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是、是!奴才知错了!”
“滚吧!”
孙汝忠冷汗淋漓,夏正阳给他的威慑力太大了,一不小心就犯了忌讳。
“小姐最重要、小姐最重要……”
搜寻了数日都没有结果,夏正阳的耐性已经到了极限。他何尝不知夏之茗可能并没有被人绑架?
但是人已经派出去了,宾客也宴请了,夏家要的是一个态度,一个对家族子弟负责的态度。在确定夏之茗是躲着自己之后,夏正阳就顺水推舟,在汶阳城摆了一道鸿门宴……
谁是敌人,谁是朋友,谁会影响整个汶阳府之后的走向,被夏正阳安排的明明白白。
只有灵溪派不给自己面子,但夏正阳却奈何它不得。
百年前陈无宇就曾精准地评价过夏家家主:夏正阳此人,非守成之大修,乃进取之狂人也。
只要他做一天夏家家主,夏家就绝不会停下勇猛精进的脚步。
————
明月高悬,风和气暖。
吴河道在吴洲支流的影响下,空气要比济北温暖湿润得多,一男一女的身影在月光的照映下仿佛微微发光。
天上一轮明月,地上也有一轮明月。
天上的明月似佳人,地上的佳人如明月。
女孩的眼睛像是一双明亮的黑珍珠,一眨一眨的,睫毛像是两把浮动的小刷子。修眉端鼻,脸颊边微现梨涡,月光打在她的脸上,更显得她柔美如玉。
男孩身高七尺,穿着一袭白玉花纹的长袍,脸上有一道狭长的疤痕,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简单扎了个发髻,只是脖子上挂着几条大金链子稍显违和。
赵跖一路上挨家挨户散财,什么珍珠翡翠不要钱似的往外扔,还剩下一堆金链子,这厮也没放进储物镯,就这么往脖子上一挂,活脱脱一副暴发户的模样。
吴河的轮廓在夜色中若隐若现,缓缓的水流声像是夜色的催眠曲,时不时有几条鱼儿跃起,拍出几朵小水花。
真美!
“这种事情你经常干嘛?”
夏之茗突兀地问道。
赵跖摸了摸鼻子,矢口否认道:“哪有?第一次。”
“我才不信,你肯定没少干,你没看那猪肉摊的老板,嘴都让你给气歪了。”
一说到这儿,夏之茗就想笑。
“我就是问问,我要买鸡蛋,咯咯哒咯咯哒——”
这个王八蛋,欺负人的样子还挺聪明的——
“好玩吧?”
“嗯……”
怎么不好玩?夏之茗才虚岁十五,正是少年心性,虽然立志要做一个女侠,但是这种整蛊的事情还是不如赵跖这样的滚刀肉熟练。
就好像以前日子,都白活了——
她不想结束,她享受这样的生活,但是一想到自己终究要被父亲逮回夏家,夏之茗的神色又黯然了下来。
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她是夏家最聪明的女儿,夏正阳明里暗里都曾有让她掌舵的心思,以夏之茗的七窍玲珑心,怎么可能没有察觉?
夏之茗问道:“明天我们要去哪儿?”
没等赵跖回答,夏之茗开口道:“不用说了,你肯定说到了就知道了。”
“聪明。”
赵跖摸着大金链子,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两人对视一眼,哈哈大笑。
夏之茗喜欢看星星。
在她还小的时候,就望着黑漆漆的天空,一颗颗光点将这片黑色巨幕点缀的闪闪动人。女孩儿在夜色下昂着小脑袋,感觉像是一条无忧无虑的小狗。
两人简简单单在地上铺了点枯草,和衣躺下,毕竟还只是炼气境界,几天的奔波劳碌,如果不睡觉的话身体还是吃不消的。
夏之茗浑身很是疲惫,累,但是快乐着。
赵跖这厮简直是个牲口,也不认床一躺下就打起了。
夏之茗却睡不着,眼睛忽闪忽闪的像是天上的星星。
“赵跖——”
夏之茗推了他一把。
“嗯?”
赵大官人迷迷糊糊的翻了个身,又打起了呼噜。
“赵跖!”
“干什么——”
赵跖不耐烦的睁开双眼,说道:“夏大小姐,天色不早了,你就不困?”
“我不困。”
“你不会是对我有什么企图吧?”
赵跖一脸震惊,缩了缩脑袋,双手捂胸,那模样像是见了少女的色狼……呸、见了色狼的少女。
“你想哪去了!”
夏之茗一把扭住赵跖的耳朵转了个圈,疼得他哎呀咧嘴。
“夏大小姐,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你不困,我可困了。”
“不行。”
“我睡了——”
“我要听故事。”
“……”
赵跖瞠目结舌的看着脸色微红的少女,他很想问一句:你多大了?还要人讲故事哄着才能睡着?
“看什么看?本大小姐想听故事不行吗?”
不怪夏之茗无理取闹,实在是赵跖讲的故事太有趣,也太离奇了些,这两天跟他混在一起,赵跖说的每句话都让夏之茗感到好奇——这真是个有意思的人。
“行行行!夏大小姐有令,我赵某人敢不从命……”
赵跖挠了挠脑袋,该给这小妞儿讲个什么故事呢——
夏之茗一脸期待的看着赵跖,只恨夜色太短,不然肯定抓着他给自己讲个三天三夜。
有了!
赵跖一拍大腿,缓缓道来:“我给你说个美猴王的故事吧……”
“美猴王?”
“嗯,在很久很久以前啊,天下分四洲,其中的东胜神州有一处地方名叫花果山。那里有一块吸天地灵气日月精华的石头,天地灵石中孕育里一个神猴,这神猴可了不得,出世天地动……”
前世,赵跖十五岁就被掳去了东南亚,但他身体里流淌的一直是华夏的血脉,这种从幼年时期就深深烙在灵魂里的精神文化,是五千年文明古国源远流长,生生不息的奥秘。
语言变了、家人没了,但是一些传承千载的东西却始终流淌在他的血脉里,骨髓深处。
战天斗地的美猴王、憨态可掬的猪八戒、絮絮叨叨的唐三藏,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自赵跖牙牙学语时就听了不知多少遍。
无论过去多久,都不会忘记。
“……美猴王在那天边的柱子上撒了泡尿,写道‘齐天大圣孙悟空到此一游’,然后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又跳了回来……”
“……就这样,那如来佛祖的大手化作一座五指山,将美猴王死死的压在了凡间,整整五百年。”
夏之茗惊呼一声,急忙问道:“那美猴王后来又怎么样了?”
“后来啊……”
赵跖的眼皮一直在打转,打了个哈欠道:“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啊——”
夏之茗撅起小嘴,锤了赵跖一下,但是见赵跖这么困,自己也疲了,在赵跖的哀求之下不情不愿的躺在草丛,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在梦里,夏之茗变成了一只上天入地的小猴子,揪着玉帝老儿的小胡子,吃着蟠桃和仙丹,打的南天门的虾兵蟹将落荒而逃……
天色刚大亮,草堆里的小虫就爬在赵跖的鼻子上将他惊醒,赵跖抹了两把,黏下了几根枯草。
清晨的阳光软绵绵的,像是动作柔软的娇娘轻抚着他的脸庞,树枝与草地上结满了露水,打湿了赵跖的脖子。
这厮穿着冰蚕宝衣,身上倒是没沾水,可夏之茗却狼狈了些,一身白袍被枯草染的黄黄绿绿的,像是从山上掉下来打了个滚儿。
“起床啦!”
赵跖对夏大小姐一点儿也不客气,一脚踹在夏之茗的屁股上,夏大小姐“嘤咛”一声,揉了揉眼睛,慢腾腾的爬了起来。
回过神来时,赵跖已经走远了。
“喂!你又不等我!”
夏之茗快步追上,两人又踏上了旅程。
从南乡道已经走出了一百八十多里,再向西南而行,就离三洲交界不远了。
虽然靠近河流,土壤肥沃,但这片地界却的荒凉程度比句芜道也不遑多让。这种“三不管”的地界,除了杀人夺宝的偷渡者和执行任务的道宫弟子,基本无人涉足。
虽然少有人烟,地上却不缺枯骨,甚至还有不少鲜活的修士尸体,但无一例外都被扒光了——穷山恶水,没人会放过任何一件值钱的东西。
这些死于非命的修士很快就会化作灵气与煞气,滋养出几株灵植和煞魂草——只有寿终正寝的修士灵躯才会化作灵潮。
纷乱与追杀、死人与煞气的存在,也是此地荒凉的重要原因。